《芝加哥圣经无误宣言》是由International Council on Biblical Inerrancy于1978年在美国芝加哥发表的重要福音派神学文件,旨在回应高等批判与新正统神学对圣经权威的挑战。该宣言由约三百位福音派神学家、牧者与学者共同签署,明确主张圣经在原稿上是完全无误的,并以十九条肯定与否定条款系统阐述默示论、解释学原则,以及无误与历史、科学陈述之间的关系,成为当代福音派护教学与系统神学的重要基准文献。参与和支持该宣言的重要神学家包括R. C. Sproul(史普罗尔)、J. I. Packer(巴刻)、Norman Geisler(盖斯勒)、Francis Schaeffer(薛华)以及James Montgomery Boice(博爱思)等。
条款一
我们肯定,圣经应当被接纳为神权威的话语。我们否认,圣经的权威来自教会、传统或任何其他人类来源。
条款二
我们肯定,圣经是神用以约束良心的至高书面规范,而教会的权威从属于圣经的权威。我们否认,教会的信条、会议或宣言具有大于或等同于圣经权威的权威。
条款三
我们肯定,成文之道全体都是神所赐的启示。我们否认,圣经仅仅是对启示的见证,或只在相遇中才成为启示,或其有效性取决于人的回应。
条款四
我们肯定,按着自己形象造人的神,使用语言作为启示的媒介。我们否认,人类语言因我们受造的限制而不足以作为神圣启示的载体。我们进一步否认,人的文化与语言因罪而败坏,以致神的默示工作落空。
条款五
我们肯定,神在圣经中的启示是渐进的。我们否认,后来的启示(即使成全先前的启示)会纠正或与之矛盾。我们进一步否认,在新约诸卷写成之时之后,还有任何规范性的启示赐下。
条款六
我们肯定,整本圣经及其各部分,直到原文的每一个字,都是出于神的默示。我们否认,可以只肯定整体的默示却否认部分,或只肯定某些部分却否认整体。
条款七
我们肯定,默示乃神藉着圣灵、通过人类作者,把祂的话赐给我们之工作。圣经的起源是神圣的。神圣默示的方式对我们仍大多是奥秘。
条款八
我们否认,默示可以被简化为人的洞见,或任何形式的意识提升状态。
条款九
我们肯定,神在默示工作中使用了祂所拣选并预备之作者各自独特的个性与文学风格。我们否认,神在使这些作者使用祂所拣选的字句时,压制了他们的个性。
条款十
我们肯定,默示虽未赋予全知,却在圣经作者被感动去说、去写的一切事上,保证其话语真实且可信。我们否认,这些作者的有限或堕落(无论必然与否)会把扭曲或虚假带进神的话语。
条款十一
我们肯定,严格而言,默示只适用于圣经的自笔原稿文本;在神的护理中,这原稿可从现存抄本中极其准确地辨明。我们进一步肯定,圣经的抄本与译本在忠实代表原文的程度上就是神的话。我们否认,自笔原稿的缺失会影响基督信仰的任何要素。我们进一步否认,这种缺失使“圣经无误”的主张无效或不相干。
条款十二
我们肯定,圣经既由神默示而赐下,就必无谬误,因此它绝不误导我们,在其所论及的一切事上都真实可靠。我们否认,圣经不可能同时在其断定上既无谬误又有错误。无谬误与无误可作区分,但不可分离。
条款十三
我们肯定,整本圣经都是无误的,毫无虚假、欺诈或诡诈。
我们否认,圣经的无谬误与无误仅限于属灵、宗教或救赎主题,而不包括历史与科学领域的断定。我们进一步否认,关于地球历史的科学假说可以用来推翻圣经关于创造与洪水的教导。
条款十四
我们肯定,以“无误”作为神学术语,用以指称圣经完全真实,是合宜的。我们否认,以与其用法或目的相异的真理与错误标准来评估圣经是合宜的。我们进一步否认,圣经中诸如缺乏现代技术性的精确、语法或拼写的不规则、对自然的观察性描述、对谎言的报道、夸张与取整数字、材料的专题编排、平行记载中材料选择的差异、或自由引文等现象,会否定无误。
条款十五
我们肯定,圣经的合一与内在一致性。我们否认,尚未解决的所谓错误与不一致会破坏圣经的真理宣称。
条款十六
我们肯定,无误教义扎根于圣经关于默示的教导。我们否认,可以借口“调适”或借口耶稣人性任何自然限制,而摒弃耶稣关于圣经的教导。
条款十七
我们肯定,无误教义在教会历史中一直是教会信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们否认,无误是经院派新教所发明的教义,或是为回应消极高等批判而提出的反动立场。
条款十八
我们肯定,圣灵为圣经作见证,使信徒确信神成文之道的真实性。我们否认,圣灵的见证会脱离圣经或与圣经相对立。
条款十九
我们肯定,圣经文本应以语法—历史解经法来解释,并顾及其文学形式与修辞手法;并且以经解经。我们否认,任何对文本的处理方式或对其背后来源的追溯,只要导致相对化、去历史化处理、削弱其教导或拒绝其作者宣称,都是正当的。
条款二十
我们肯定,承认圣经完全的权威、无谬误与无误,对正确理解整全基督信仰至关重要。我们进一步肯定,这样的承认应当带来更深地效法基督。我们否认,这样的承认是得救所必需的。然而,我们进一步否认,人可以拒绝无误而不带来严重后果,无论对个人还是对教会。
《芝加哥圣经释经声明:肯定与否认条款(1982)》
条款一
我们肯定,圣经的规范性权威就是神自己的权威,并且为教会之主耶稣基督所证实。我们否认,将基督的权威与圣经的权威分离,或将二者彼此对立,是正当的。
条款二
我们肯定,正如基督在一位格里兼具神性与人性,圣经也同样不可分割地是神用人的语言所说的话。我们否认,圣经谦卑的人性形态会带来错误,正如基督的人性(即使在降卑中)并不带来罪。
条款三
我们肯定,耶稣基督的位格与工作是整本圣经的中心焦点。我们否认,任何拒绝或遮蔽圣经以基督为中心之特质的解释方法是正确的。
条款四
我们肯定,那默示圣经的圣灵今日仍藉着圣经运行,使人对其信息产生信心。我们否认,圣灵曾对任何人教导与圣经教训相违背的事。
条款五
我们肯定,圣灵使信徒能领受并将圣经应用于生命。我们否认,属天然的人离开圣灵就能属灵地辨明圣经信息。
条款六
我们肯定,圣经以命题性陈述表达神的真理,并宣告圣经真理既客观又绝对。我们进一步肯定,一项陈述若如实呈现事情本相就是真,若歪曲事实就是错。我们否认,虽然圣经能使我们因信得救有智慧,圣经真理却应按此功能来定义。我们进一步否认,错误应被定义为“故意欺骗”的东西。
条款七
我们肯定,每段圣经文本所表达的意义是单一、确定且固定的。我们否认,承认这种单一意义会消除其应用上的多样性。
条款八
我们肯定,圣经既包含适用于一切文化与处境的教导与命令,也包含圣经自身表明只适用于特定处境的命令。我们否认,可以用文化与处境因素来决定圣经普遍命令与特定命令的区分。我们进一步否认,普遍命令可被视为文化性或处境性相对。
条款九
我们肯定,“释经学”一词历史上指释经规则,也可恰当地扩展,用以涵盖理解圣经启示之意义及其如何关乎我们生命的一切过程。我们否认,圣经信息源自或由解释者的理解所决定。因此我们否认,圣经作者与解释者的“视域”可以这样“融合”,以致文本对解释者所传达的内容最终不受圣经所表达之意义的控制。
条款十
我们肯定,圣经以言语向我们传达神的真理,并使用多样的文学形式。我们否认,人类语言的任何限制会使圣经不足以传达神的信息。
条款十一
我们肯定,圣经文本的译本能跨越一切时代与文化界限传达对神的认识。我们否认,圣经文本意义与其原初文化绑定到一个地步,以致在其他文化中不可能理解同一意义。
条款十二
我们肯定,在翻译圣经并在各文化处境中教导圣经的工作上,只应使用那些忠于圣经教导内容的功能对等的表达。我们否认,那些对跨文化沟通要求不敏感,或在过程中扭曲圣经意义的方法是正当的。
条款十三
我们肯定,认识圣经各部分的文学类别、形式与风格,对正确释经至关重要,因此我们重视体裁批评作为圣经研究诸学科之一。我们否认,可将否定历史性的体裁类别强加于那些自称为事实的圣经叙事。
条款十四
我们肯定,圣经对事件、讲论与言语的记载,虽以多样且恰当的文学形式呈现,却与历史事实相符合。我们否认,圣经所报道的任何此类事件、讲论或言语,是由圣经作者或其所采用的传统所编造。
条款十五
我们肯定,必须按圣经的字面或正常意义解释圣经。字面意义就是语法—历史意义,即作者所表达的意义。按字面意义解释,将顾及文本中的一切修辞与文学形式。我们否认,任何把文本赋予字面意义所不支持之意义的解释方法是正当的。
条款十六
我们肯定,在确定正典文本及其意义时,应使用正当的批判技术。我们否认,允许任何圣经批判方法质疑作者所表达之意义或任何其他圣经教训的真实或完整性,是正当的。
条款十七
我们肯定,圣经的合一、和谐与一致性,并宣告圣经是其自身最好的解释者。我们否认,圣经可被解释为某段经文纠正或抵触另一段经文。我们否认,后来的圣经作者在引用或提及早先经文时误解了早先经文。
条款十八
我们肯定,圣经对自身的解释总是正确的,绝不偏离那被默示文本的单一意义,反而阐明之。先知话语的单一意义包括但不限于先知对自己话语的理解,并且必然涉及神的旨意,这旨意在这些话语的应验中显明。我们否认,圣经作者总是理解自己话语的一切含义。
条款十九
我们肯定,解释者带到圣经中的一切先入之见,应与圣经教导相和谐,并受其纠正。我们否认,圣经必须去迎合与其自身不一致的外来先入之见,如自然主义、进化论、科学主义、世俗人文主义与相对主义。
条款二十
我们肯定,既然神是一切真理的作者,一切真理——圣经的与圣经之外的——彼此一致并相互融贯;并且圣经在论及自然、历史或其他任何事时都说真理。我们进一步肯定,在某些情况下,圣经以外的数据有助于澄清圣经教导,并促使纠正错误解释。我们否认,圣经之外的观点能推翻圣经教导,或在其上具有优先性。
条款二十一
我们肯定,特殊启示与普遍启示相和谐,因此圣经教导与自然事实相和谐。我们否认,任何真实的科学事实会与任何一段经文的真正意义不一致。
条款二十二
我们肯定,创世记 1—11 章是事实性的,正如本书其余部分一样。我们否认,创世记 1—11 章的教导是神话性的;并否认可援引关于地球历史或人类起源的科学假说来推翻圣经关于创造的教导。
条款二十三
我们肯定,圣经是清楚的,尤其在其关于从罪中得救的信息上。我们否认,圣经所有经文同样清楚,或对救赎信息具有同等分量。
条款二十四
我们肯定,人理解圣经并不依赖圣经学者的专业。我们否认,人应当忽视圣经学者对圣经所作技术研究的成果。
条款二十五
我们肯定,唯有那忠心释解圣经文本为神的话,并充分传达神圣启示及其对生命之恰当应用的讲道,才足以完成此使命。我们否认,讲道者离开圣经文本就能从神领受任何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