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斯敏斯德信条》第六章 论人的堕落、罪恶和刑罚

《韦斯敏斯德信条(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

第六章 论人的堕落、罪恶和刑罚

一、我们的始祖,因被撒但的狡智与试探所诱惑,就吃了禁果而犯罪1。然而神愿意按照他的智慧与圣洁的计划,为了配合自己的荣耀,就准许他们(所犯的)这个罪2。

二、因此罪使他们从原始之义,并与神的交往上堕落了3,于是死在罪中4,并且灵魂和身体的一切才能与各部份都完全玷污了5。

三、始祖既为全人类的根源6,此罪的孽就归给他们的后裔,并且在罪中之死与败坏的天性,就遗传给他们所生出的子孙7。

四、从这个原始的败坏中,生出一切的现行过犯8(即本身所犯的罪);由于此败坏性,我们对一切的善全然避忌9,无能为力,且反对之,完全倾向邪恶10。

五、此种天性的败坏,在今生的时候,仍存留在那些已蒙重生之人的里面11。此败坏性虽然借着基督得赦免,而被克服,但其本身并它所有的活动实在是罪12。

六、凡是罪(不拘原罪抑或本罪)就干犯神公义的律法,也是违背神的律法13,在其本性上就将罪责归给罪人14,为了这个缘故就遭受神的忿怒15,与律法的咒诅16,如此服在死权之下17,受精神的18、暂时的19,与永远的一切痛苦20。

1. 创三13;林后十一3。
2. 罗十一32。
3. 创三6-8;传七29;罗三23。
4. 创二17;弗二1;罗五12。
5. 多一15;创六5;耶十七9;罗三10-19。
6. 创一27-28,二16-17;徒十七26;罗五12、15-19;林前十五21-22、49。
7. 诗五十一5;创五3;伯十四4,十五14。
8. 雅一14-15;弗二2-3;太十五19。
9. 创六5,八21;罗三10-12。
10. 罗五6,八7,七18;西一21。
11. 约壹一8、10;罗七14、17-18、23;雅三2;箴二十9;传七20。
12. 罗七5、7-8、25;加五17。
13. 约壹三4。
14. 罗二15,三9、19。
15. 弗二3。
16. 加三10。
17. 罗六23。
18. 弗四18。
19. 罗八20;哀三39。
20. 太廿五41;帖后一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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