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斯敏斯德信条(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第十章 论有效的恩召

第十章 论有效的恩召

一、凡神所预定得生命的人,而且只有这些人,他喜欢在指定与悦纳的时候,本着他的道与灵1,有效地召他们2出离本性之罪与死的状态,而到耶稣基督的恩典与拯救中3。在属灵与得救的事上光照他们的心,以致明白有关神的事4,除掉他们的石心,赐给他们一颗肉心5,更新他们的意志6。用他的大能使他们决定向善,并有效地吸引他们来就耶稣基督7。但他们来是极其自由的,因他们的决志是被主的恩造成的8。

二、此有效的恩召是惟独出于神白白的与特别的恩典,丝毫不是由于在人里面预见什么9。因人在这恩召上全属被动,及至被圣灵感化和更新10,他才能回应此召,并接纳在此恩召中所提供和传达的恩惠11。

三、死于幼年被选的婴孩,已被基督借圣灵而重生得救了12,圣灵何时,何处,用何方法作工,皆随己意13。 另有一些在外部未能蒙神话语呼召的选民,也都照样得救14。

四、其他未蒙拣选者,他们虽然蒙神话语的呼召15,或许有圣灵一些普通的感动16,但他们并未真正归向基督,所以不能得救17。不承认基督教的人,更不能靠任何其他别的方法,不拘如何殷勤按照自然之光与自己所承认的宗教来过生活,也不能得救18。若主张说他们可以得救,乃为有害且极可憎的事19。

1. 帖后二13-14;林后三3、6。
2. 罗八30,十一7;弗一10-11。
3. 罗八2;弗二1-5;提后一9-10。
4. 徒廿六18;林前二10、12;弗一17-18。
5. 结卅六26。
6. 结十一19,卅六27;腓二13;申三十6。
7. 弗一19;约六44-45。
8. 歌一4;诗一一O3;约六37;罗六16-18。
9. 提后一9;多三4-5;弗二4-5、8-9;罗九11。
10. 林前二14;罗八7;弗二5。
11. 约六37;结卅六27;约五25。
12. 路十八15-16;徒二38-39;约三3、5;约壹五12;罗八9。
13. 约三8。
14. 约壹五12;徒四12。
15. 太廿二14。
16. 太七22,十三20-21;来六4-5。
17. 约六64-66,八24。
18. 徒四12;约十四6,四22,十七3;弗二12。
19. 约贰一9-11;林前十六22;加一6-8。

Similar Posts

  • 《韦斯敏斯德信条(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第三章 论神永远的定旨

    《韦斯敏斯德信条(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 第三章 论神永远的定旨 一、神从永远,本他自己旨意的至智至圣的计划,自由、不变地决定一切将要成的事1。但根据此点,神绝非罪恶之源2,亦不侵犯被造者的意志,而且也并未废弃第二原因的自由性或偶然性,反而被确立3。 二、虽然神知道在一切假定的条件下可能发生的事4;可是他预定任何事,并非因预知未来的事,或预见在某种条件下要成的事5。 三、按照神的定旨(圣定),为了彰显神的荣耀,有些人和天使6被选定得永生,并其余者被预定受永死7。 四、神如此选定和预定的这些天使和人,都是经过个别地又不可变地计划;而且他们的数目是如此确定,既不可增,又不可减8。 五、在人类中蒙神选定得生命的人,是神从创立世界以前,按照他永远与不变的目的,和自己意志的隐秘计划和美意,已经在基督里拣选了(他们)得到永远的荣耀9。此选定只是出于神自由的恩宠与慈爱,并非由于神预见他们的信心、善行,或在信心与善行中的耐久性,或以被造者中其他任何事,作为神选定的条件或动因10,总之这都是要使他荣耀的恩典得著称赞11。 六、神既指定蒙选召者得荣耀,所以他便借着他自己意志的永远与最自由的宗旨,预定了达此目的的一切手段12。蒙选召者,虽在亚当里堕落了,却被基督所救赎13;到了适当的时候,由于圣灵的工作,选召他们对基督发生有效的信心;被称为义,得儿子的名份,成圣14,借着信,得蒙他能力的保守,以致得救15。除了蒙神选召的人以外,无人被基督救赎,蒙有效恩召,称义,得儿子的名份,成圣与得救16。 七、至于其余的人类,神乃是按照他自己意志不可测的计划,随心所欲施与或保留慈爱,为了他在受造者身上彰显主权能力的荣耀之故,他就乐意放弃他们,并指定他们为自己的罪受羞辱、遭忿怒,使他荣耀的公义得著称赞17。 八、此预定的教义至为深奥,所以当特别慎重并留心处理18,好叫凡听从神在其圣言中所启示之旨意的人,可以从他们有效蒙召的确实性上,确信自己永远蒙拣选19。如此,这教义对那些凡以真心顺从福音的人,就提供了谦虚、勤勉与丰富安慰的题材20,对神就提出赞美、敬畏与赞叹的题材21。 1. 弗一11;罗十一33,九15、18;来六17。2. 雅一13、17;约壹一5;传七29。3. 徒二23,四27-28;太十七12;约十九11;箴十六33。4. 徒十五18;撒上廿三11-12;太十一21、23。5. 罗九11、13、16、18。6. 提前五21;太廿五41。7. 罗九22-23;弗一5-6;箴十六4。8. 提后二19;约十三18。9. 弗一4、9、11;罗八30;提后一9;帖前五9。10. 罗九11、13、16;弗一4、9。11. 弗一6、12。12. 彼前一2;弗一4-5,二10;帖后二13。13. 帖前五9-10;多二14。14. 罗八30;弗一5;帖后二13。15. 彼前一5。16. 约十七9,六64-65,十26,八47;罗八28-39;约壹二19。17. 太十一25-26;罗九17-18、21-22;提后二19-20;犹4;彼前二8。18. 罗九20,十一33;申廿九29。19. 彼后一10。20. 罗十一5-6、20,八33;彼后一10;路十20。21. 弗一6;罗十一33。

  • 《韦斯敏斯德信条(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第一章 论圣经

    《韦斯敏斯德信条(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 第一章 论圣经 一、  从大自然的领悟与创造护理之工,虽彰显神的善良、智慧和权能,叫人无可推诿1;但都不足以将得救所必须的,有关神及其旨意的知识赐予人2。所以神愿意多次多方将自己启示给他的教会,并向教会宣布的旨意3;以后,为了更加保守并传扬真理的缘故,而且为了更坚立教会,安慰教会,抵挡肉体的败坏,并撒但与世界的恶意起见,遂将全部启示笔之于书4。于是,神先前向他百姓启示自己旨意的方法已经停止5,故圣经成为我们最必要的6。 二、  在圣经,或笔之于书的神言的名义下,包括旧新约全书,即旧约三十九卷,新约二十七卷(书名于此从略)。这些书都是出于神的默示7,为信仰与生活的准则。 三、  一般称为伪经(Apocrypha)的各卷,既非出于神的默感,所以不属圣经正典,因此(伪经)在神的教会中没有权威,只能当作其他属人的著作看待或使用之8。 四、  应受信服的圣经权威,不在乎任何人或教会的见证,乃完全在乎神(祂是真理的本体)即圣经的作者。因为圣经是神的话,所以当为我们接受9。 五、  我们可能受教会所作之见证的感动与影响,因而对圣经有高度敬畏的尊重10。圣经主题属天的性质,教义的效力,文体的庄严,各部的和谐,全体的目的(即将一切的荣耀都归给神),人类唯一得救之道充份的显示,和其他许多无比的优秀点,以及全体的完整,都足以证明圣经本身为神话语的证据。虽然如此,我们所以完全接纳并确实相信圣经之无谬的真理性与属神的权威,乃是由于圣灵内在之工,借着并同着神的话语在我们心中所作的见证11。 六、  凡神关于他自己的荣耀,人的得救,信仰与生活一切所必须之事的全备旨意,都明明记载在圣经内,或从圣经中推出正当的与必然的结论;所以无论何时,不可借着圣灵的新启示,或凭人的遗传,给圣经再加上什么12。虽然如此,但我们承认为了明了圣经中所启示的得救知识,圣灵的内在光照是必须的13;并且承认有些关于敬拜神,和教会行政的某些详情,因与人类行为和人类社会是相关的,故亦可凭人的经验和基督徒的智慧来规定,但必须时常遵照圣经的一般规则14。 七、  圣经中所有的事本不都一样清楚,对各人也不都同样明 了15;但为得救所必须知道,必须相信,必须遵守的那些事,在圣 经的各处都有清楚的提示与论列,不但是学者,就是不学无术的 人,只要正当使用普通方法,都能得到适当的理解16。 八、  用希伯来文(是古时神选民的国语)所写的旧约,和用希利尼文(是新约时代各国最通行的文字)所写的新约,都是受神直接的灵感,并且由于神特别的照顾与护理,历经世代,保守纯正,所以是可靠的17;因此一切有关宗教的争辩,教会终当以圣经为最高裁判者18。但因神的众百姓并不都通晓这些圣经原文,而且他们对圣经有权利与兴味,并以敬畏神的心,听神吩咐去诵读和考查圣经19;所以凡圣经所到之地,都应译成各国的通行语20,使神的话丰丰富富地存在各人心里,令他们可以用讨神喜悦的方式去敬拜21,并借着圣经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着盼望22。 九、  解释圣经的无谬规则就是圣经本身(以经解经)。所以对圣经哪一部份的真正和圆满意义发生疑问时(该意义不能有多种,只有一个),就当用他处较为更明了的经文,借以查究和明了其真义23。 十、 决定宗教上的一切争论,审查教会会议的一切决议,古代著者的意见,世人的教训和私人的灵感,都当以在圣经中说话的圣灵为最高裁判者,而且对其判决拳拳服膺24。 1. 罗二14-15,一19-20,一32,二1,诗十九1-3。 2. 林前一21,二13-14。 3. 来一1。 4. 箴廿二19-21;路一3-4;罗十五4;太四4、7、10;赛八19-20。 5. 来一1-2。 6. 提后三15;彼后一19。 7. 路十六29、31;弗二20;启廿二18-19;提后三16。 8. 路廿四27、44;罗三2;彼后一21。 9. 彼后一 19、21;提后三16;约壹五9;帖前二13。 10. 提前三15。 11. 约壹二20、27;约十六13-14;林前二10-12;赛五十九21。 12. 提后三15-17;加一8-9;帖后二2。 13. 约六45;林前二9-12。 14. 林前十一13-14,十四26、40。 15….

  • 《韦斯敏斯德信条(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第三十一章 论教会的总会和会议

    《韦斯敏斯德信条(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 第三十一章 论教会的总会和会议 一、为了教会有更好的治理与进步的造就,应当有通常所谓之总会或会议的聚集1。 二、执政者为了磋商并劝告有关宗教问题,可以有权召开教职者(牧师)及其他适当人员的会议2;若执政者公然与教会为敌,基督的教职者便可凭着自己的职权,或他们与代表各教会的适当人员,在此种会议中会合3。 三、教义争论,良心问题,为公共崇拜与教会行政的良好秩序之规则与指示的制定,受理有关恶政(处理不当)的控诉及其具有权威性的决定等行政权,皆属教会会议。此种命令与决定,如果合乎圣经,应当尊敬顺从,并非仅因其合乎圣经,且亦因其按神的命令在圣经中所制定的权威4。 四、使徒时代以后所有的教会会议,不拘是世界性的会议,或地方性的会议,都有错谬的可能,而且许多会议已经有了错谬。所以不可拿这些会议所规定的,当作信仰与行为的准则,只可用为帮助信仰与生活5。 五、教会总会和会议,除了有关教会的事务以外,不可处理或决定任何事。不可干涉有关一般社会的国政,若遇有非常的事,可以谦恭地向政府请愿;或在政府官长所要求的情形下,为满足良心,可向政府提出忠告6。 1. 徒十五2、4、6。2. 赛四十九23;提前二1-2;代下十九8-11、29-30;太二4-5;箴十一14。3. 徒十五2、4、22-23、25。4. 徒十五15、19、24、27-31,十六4;太十八17-20。5. 弗二20;徒十七11;林前二5;林后一24。6. 路十二13-14;约十八36。

  • 《韦斯敏斯德信条(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第十一章 论称义

    《韦斯敏斯德信条(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 第十一章 论称义 一、凡神以有效恩召所召来的人,也白白称他们为义1。神称他们为义并不是借着将义注入在他们里面,乃是凭着赦免他们的罪,算他们为义,并接纳他们为义人。并不是因为他们里面有何成就,或因他们所行的,惟独因基督自己的缘故;并非由于将信的本身,相信的行动,或任何其他在听福音上的顺服归属给他们,就算为他们的义;乃是借着将基督的顺服与满足(神公义的要求)归给他们2,以致他们才能凭信心接纳他,并安息在他的义上;这信心并不是出于他们自己,乃是神所赐的3。 二、如此接受并在基督和他的义上得安息的信心,乃是称义的唯一凭借(手段)4;然而在被称义者的心中并不是单有信,也伴随着一切别的拯救之恩,而且这信心并不是死的,乃是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5。 三、基督凭着他的顺服和受死,完全清偿了凡如此被称为义之人的罪债,并为他们献上适当的、真实的、圆满的祭来满足父神的公义6。然而基督既为他们被父神赐下7,而且他的顺服与满足就当作是他们的,被父悦纳8,二者是白白赐给的,并非因他们里面有任何功德,所以他们的称义是惟独出于白白的恩典9,为的是叫神绝对的公义和丰富的恩慈,在罪人称义上可以得着荣耀10。 四、神从创立世界以前便命定称一切选民为义11,在日期满足的时候,基督就为他们的罪死了,为他们的称义而复活了12;虽然如此,但他们必须等到圣灵在适当的时候,实际将基督赐给他们,才得称义13。 五、神继续赦免被称义之人的罪14,他们虽然永远不能从称义的地位上堕落15,但他们可能因罪遭受神如父之忿怒,他们若不自卑、认罪、求饶,并重新相信悔改,就不能再得父神笑脸的光照16。 六、旧约时代的信徒称义,与新约时代的信徒称义在各方面都是同一的17。 1. 罗八30,三24。2. 罗四5-8,三22、24-25、27-28,五17-19;林后五19、21;多三5、7;弗一7;耶廿三6;林前一30-31。3. 徒十44,十三38-39;加二16;腓三9;弗二7-8。4. 约一12;罗三28,五1。5. 雅二17、22、26;加五6。6. 罗五8-10、19;提前二5-6;希十10、14;但九24、26;赛五十三4-6、10-12。7. 罗八32。8. 林后五21;太三17;弗五2。9. 罗三24;弗一7。10. 罗三26;弗二7。11. 加三8;彼前一2、19-20;罗八30。12. 加四4;提前二6;罗四25。13. 西一21-22;加二16;多三4-7。14. 太六12;约壹一7、9,二1-2。15. 路廿二32;约十28;来十14。16. 诗八十九31-33,五十一7-12,卅二5;太廿六75;林前十一30、32;路一20。17. 加三9、13-14;罗四22-24;来十三8。

  • 《韦斯敏斯德信条(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第十八章 论恩惠和得救的确信

    《韦斯敏斯德信条(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 第十八章 论恩惠和得救的确信 一、伪善者以及其他未重生的人,虽可凭虚伪的盼望和肉体的自负,以为自己是在神的爱顾和得救的状态中而自欺1;这种希望终必落空2,但那真相信主耶稣,诚实爱他,以无愧的良心竭力在神面前行事的人,今生可以确实知道他们是处于蒙恩的地位上3,并且在神荣耀的盼望中欢喜,这盼望永不致叫他们羞愧4。 二、这种确信,并非以可错谬的希望为根基之空幻推测的与盖然性的确信5,乃是以救恩诸般应许的真理6,所应许之诸般恩惠的内证7,和那赐儿子名份的圣灵与我们的灵,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8的见证为根基之无谬信仰的确信。这圣灵是我们得基业的凭据,我们受了他的印记,等候得赎的日子来到9。 三、此无谬的确信并非属于信仰的本质,所以真信徒在获得此确信之前,要长久的等待,经过许多困苦奋斗10;然而,真信徒由于圣灵得知神所白白赐给他的事,他可不用特殊的启示,正当使用通常的手段,便可得到此确信11。所以信徒都当份外殷勤,使自己所蒙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12;因此他的心便在圣灵的平安与喜乐中,在爱神与感谢神上,并在顺服之义务的能力与喜乐上逐渐增长,这些都是此确信的果实13。此确信不致令人倾于放荡14。 四、真信徒对于自己得救的确信可能有种种不同的动摇、减少,或间断,如因忽略而未能保守;或因坠入损害良心而使圣灵担忧的某些特殊罪恶中,或因突如其来的试探,或神收回他笑脸的光照,甚至让敬畏神的人行走在黑暗中,而无亮光15;但他们并非完全缺乏神在他们心中所赐的生命之种子与信仰的生命,爱基督和爱弟兄的心,内心诚实和尽本份的良心。从这些事,由于圣灵的工作,此确信在适当的时候可以恢复16,同时借着这一切,他们不致完全绝望17。 1. 伯八13-14;弥三11;申廿九19;约八41。2. 太七22-23;伯八13。3. 约壹二3,三14、18、19、21、24,五13。4. 罗五2、5。5. 来六11、19。6. 来六17-18。7. 彼后一4-5、10-11;约壹二3,三14;林后一12。8. 罗八15-16。9. 弗一13-14,四30;林后一21-22。10. 约壹五13;赛五十10;可九24;诗八十八1-18,七十七1-12。11. 林前二12;约壹四13;来六11-12;弗三17-19。12. 彼后一10。13. 罗五1-2、5,十四17,十五13;弗一3-4;诗四6-7,一一九32。14. 约壹二1-2,三2-3,一6-7;罗六1-2,八1、12;多二11-12、14;林后七1;诗一三O4。15. 歌五2-3、6;诗五十一8、12、14,七十七1-10,卅一22,八十八1-18 ;弗四30-31;太廿六69-72;赛五十10。16. 约壹三9;路廿二32;伯十三15;诗七十三15,五十一8、12;赛五十10。17. 弥七7-9;耶卅二40;赛五十四7-10;诗廿二1,八十八1-18。

  • 《韦斯敏斯德信条(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第二十七章 论圣礼

    《韦斯敏斯德信条(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 第二十七章 论圣礼 一、圣礼是恩典之约的圣洁标记与印证1,由神直接所设立2,为要表征基督和他的恩惠,并坚持我们在他里面的关切3;又在属教会的人与世界其余的人之间设立一可见的区分4;并且按照神的话,在基督里严肃地服事神5。 二、在每一圣礼中,在标记与表征之间都有一种属灵的关系,或言圣礼上的联合;因此一圣礼的名称与功效可归其他圣礼使用6。 三、在正当执行的圣礼中所表示的恩典,并非由于圣礼的本身所给与的任何效力,亦非在乎执行圣礼者的虔诚或存心7,乃在乎圣灵的工作8,和设立圣礼的话语,在此话语中含有吩咐人使用圣礼的命令,又给那配领受圣礼者得福益的应许9。 四、我们的主基督在福音中只设立了两个圣礼,即洗礼和主餐;二者除正式受封立的牧师执行外,任何人不得执行10。 五、旧约的圣礼关于属灵之事所表征的,与新约的圣礼在本质上相同11。 1. 罗四11;创十七7、10。2. 太廿八19;林前十一23。3. 林前十16,十一25-26;加三17、27。4. 罗十五8;出十二48;创卅四14;林前十21。5. 罗六3-4;林前十16、21。6. 创十七10;太廿六27-28;多三5。7. 罗二28-29;彼前三21。8. 太三11;林前十二13。9. 太廿六27-28,廿八19-20。10. 太廿八19;林前十一20、23,四1;来五4。11. 林前十1-4,五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