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斯敏斯德信条(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第三章 论神永远的定旨

《韦斯敏斯德信条(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

第三章 论神永远的定旨

一、神从永远,本他自己旨意的至智至圣的计划,自由、不变地决定一切将要成的事1。但根据此点,神绝非罪恶之源2,亦不侵犯被造者的意志,而且也并未废弃第二原因的自由性或偶然性,反而被确立3。

二、虽然神知道在一切假定的条件下可能发生的事4;可是他预定任何事,并非因预知未来的事,或预见在某种条件下要成的事5。

三、按照神的定旨(圣定),为了彰显神的荣耀,有些人和天使6被选定得永生,并其余者被预定受永死7。

四、神如此选定和预定的这些天使和人,都是经过个别地又不可变地计划;而且他们的数目是如此确定,既不可增,又不可减8。

五、在人类中蒙神选定得生命的人,是神从创立世界以前,按照他永远与不变的目的,和自己意志的隐秘计划和美意,已经在基督里拣选了(他们)得到永远的荣耀9。此选定只是出于神自由的恩宠与慈爱,并非由于神预见他们的信心、善行,或在信心与善行中的耐久性,或以被造者中其他任何事,作为神选定的条件或动因10,总之这都是要使他荣耀的恩典得著称赞11。

六、神既指定蒙选召者得荣耀,所以他便借着他自己意志的永远与最自由的宗旨,预定了达此目的的一切手段12。蒙选召者,虽在亚当里堕落了,却被基督所救赎13;到了适当的时候,由于圣灵的工作,选召他们对基督发生有效的信心;被称为义,得儿子的名份,成圣14,借着信,得蒙他能力的保守,以致得救15。除了蒙神选召的人以外,无人被基督救赎,蒙有效恩召,称义,得儿子的名份,成圣与得救16。

七、至于其余的人类,神乃是按照他自己意志不可测的计划,随心所欲施与或保留慈爱,为了他在受造者身上彰显主权能力的荣耀之故,他就乐意放弃他们,并指定他们为自己的罪受羞辱、遭忿怒,使他荣耀的公义得著称赞17。

八、此预定的教义至为深奥,所以当特别慎重并留心处理18,好叫凡听从神在其圣言中所启示之旨意的人,可以从他们有效蒙召的确实性上,确信自己永远蒙拣选19。如此,这教义对那些凡以真心顺从福音的人,就提供了谦虚、勤勉与丰富安慰的题材20,对神就提出赞美、敬畏与赞叹的题材21。

1. 弗一11;罗十一33,九15、18;来六17。
2. 雅一13、17;约壹一5;传七29。
3. 徒二23,四27-28;太十七12;约十九11;箴十六33。
4. 徒十五18;撒上廿三11-12;太十一21、23。
5. 罗九11、13、16、18。
6. 提前五21;太廿五41。
7. 罗九22-23;弗一5-6;箴十六4。
8. 提后二19;约十三18。
9. 弗一4、9、11;罗八30;提后一9;帖前五9。
10. 罗九11、13、16;弗一4、9。
11. 弗一6、12。
12. 彼前一2;弗一4-5,二10;帖后二13。
13. 帖前五9-10;多二14。
14. 罗八30;弗一5;帖后二13。
15. 彼前一5。
16. 约十七9,六64-65,十26,八47;罗八28-39;约壹二19。
17. 太十一25-26;罗九17-18、21-22;提后二19-20;犹4;彼前二8。
18. 罗九20,十一33;申廿九29。
19. 彼后一10。
20. 罗十一5-6、20,八33;彼后一10;路十20。
21. 弗一6;罗十一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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