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斯敏斯德信条(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第三十章 论教会的惩戒

《韦斯敏斯德信条(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

第三十章 论教会的惩戒

一、为教会之王与元首的主耶稣已将教会行政权交于教会职员之手,但他们与民事长官不同1。

二、天国的钥匙既交给这些职员,因此他们有留下罪或赦免罪的权柄,本着神的道和惩戒,对不悔改的人,关闭天国;又按情形之所需,借宣传福音和撤除惩戒,向悔改的罪人开放天国2。

三、教会为了矫正或获得犯罪的弟兄,阻止其他弟兄犯同样的罪,除去那足以感染全团的酵;拥护基督的尊荣和福音神圣的承认;避免神的震怒(如他们容忍恶誉昭彰和刚愎的犯罪者来亵渎神的圣约,和此约的印证,此忿怒正可临到教会),必须实行惩戒3。

四、为了更圆满地达成以上的目的,教会职员应当按着犯罪的性质和犯罪者的罪状,予以劝戒,一时停止圣餐,并除教4。

1. 赛九6-7;提前五17;帖前五12;徒二十17-28;来十三7、17、24;林前十二28;太廿八18-20;约十八36。
2. 太十六19,十八17-18;约二十21-23;林后二6-8。
3. 林前五,十一27-34;提前五20,一20;太七6;犹23。
4. 帖前五12;帖后三6、14-15;林前五4-5、13;太十八17;多三10。

Similar Posts

  • 《韦斯敏斯德信条》第六章 论人的堕落、罪恶和刑罚

    《韦斯敏斯德信条(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 第六章 论人的堕落、罪恶和刑罚 一、我们的始祖,因被撒但的狡智与试探所诱惑,就吃了禁果而犯罪1。然而神愿意按照他的智慧与圣洁的计划,为了配合自己的荣耀,就准许他们(所犯的)这个罪2。 二、因此罪使他们从原始之义,并与神的交往上堕落了3,于是死在罪中4,并且灵魂和身体的一切才能与各部份都完全玷污了5。 三、始祖既为全人类的根源6,此罪的孽就归给他们的后裔,并且在罪中之死与败坏的天性,就遗传给他们所生出的子孙7。 四、从这个原始的败坏中,生出一切的现行过犯8(即本身所犯的罪);由于此败坏性,我们对一切的善全然避忌9,无能为力,且反对之,完全倾向邪恶10。 五、此种天性的败坏,在今生的时候,仍存留在那些已蒙重生之人的里面11。此败坏性虽然借着基督得赦免,而被克服,但其本身并它所有的活动实在是罪12。 六、凡是罪(不拘原罪抑或本罪)就干犯神公义的律法,也是违背神的律法13,在其本性上就将罪责归给罪人14,为了这个缘故就遭受神的忿怒15,与律法的咒诅16,如此服在死权之下17,受精神的18、暂时的19,与永远的一切痛苦20。 1. 创三13;林后十一3。2. 罗十一32。3. 创三6-8;传七29;罗三23。4. 创二17;弗二1;罗五12。5. 多一15;创六5;耶十七9;罗三10-19。6. 创一27-28,二16-17;徒十七26;罗五12、15-19;林前十五21-22、49。7. 诗五十一5;创五3;伯十四4,十五14。8. 雅一14-15;弗二2-3;太十五19。9. 创六5,八21;罗三10-12。10. 罗五6,八7,七18;西一21。11. 约壹一8、10;罗七14、17-18、23;雅三2;箴二十9;传七20。12. 罗七5、7-8、25;加五17。13. 约壹三4。14. 罗二15,三9、19。15. 弗二3。16. 加三10。17. 罗六23。18. 弗四18。19. 罗八20;哀三39。20. 太廿五41;帖后一9。

  • 《韦斯敏斯德信条(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第十五章 论得生命的悔改

    《韦斯敏斯德信条(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 第十五章 论得生命的悔改 一、得生命的悔改乃是一种福音的恩惠1。所以凡传福音的人,不单传相信基督的道理,也应传悔改的道理2。 二、罪人借着悔改,不但看见又觉悟到自己的罪与神的圣性和义律相违反的危险,而且也看到又觉悟到自己罪的污秽可憎,罪人既明白神在基督里向悔改之人所显的恩慈,就为自己的罪忧伤而恨自己的罪,以致转离一切罪恶归向神3,又立志竭力在神所有的诫命中与他同行4。 三、悔改虽然不能算作对罪的偿还,或得赦免的主因5,因为罪得赦免乃是神在基督里白白的恩典6;但悔改对所有的罪人是必要的,因为没有悔改,人不能得赦免7。 四、小罪不能因其小,而不被定罪8;大罪不能因其大,而令真心悔改之人沉沦9。 五、人不应该以概括的悔改为满足,竭力为自己特殊的罪而特别悔改乃人人的本份10。 六、人人都当向神私自认罪,祈求赦免11,由此,并由于离弃罪恶,他就必蒙怜悯12;所以得罪弟兄,或基督教会的人,就当借着私自或公开的认罪并为罪忧伤,甘心向那受触犯的人表示悔改13;于是那受触犯者,就当与他和好,且以爱心接待他14。 1. 亚十二10;徒十一18。2. 路廿四47;可一15;徒二十21。3. 结十八30-31,卅六31;赛三十22;诗五十一4;耶卅一18-19;珥二12-13;摩五15;诗一一九128;林后七11。4. 诗一一九6、59、106;路一6;王下廿三25。5. 结卅六31-32,十六61-63。6. 何十四2、4;罗三24;弗一7。7. 路十三3、5;徒十七30-31。8. 罗六23,五12;太十二36。9. 赛五十五7;罗八1;赛一16、18。10. 诗十九13;路十九8;提前一13、15。11. 诗五十一4-5、7、9、14,卅二5-6。12. 箴廿八13;约壹一9。13. 雅五16;路十七3-4;书七19;诗五十一。14. 林后二8;加六1-2。

  • 《韦斯敏斯德信条(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引 言

    引 言 自伊利沙白女王一世以来,英国圣公会成为主教制,就是由女王直接委任主教治理地方教会,并在公共崇拜中遗传许多天主教的礼仪,此举引起许多改革的新教徒的不满,这群忠于改革的人就是当时的清教徒。在1643年,查理士(Charles)当政之时(1625-1649),当时议院的议员以清教徒居多,他们期盼以清教徒改革原则重整英国教会,于是在韦斯敏斯德大教堂召开了一个大型的议会,与会人士有121位牧师,30位议院的议员,及8位列席的苏格兰代表。对于教会应采取的体制,人人看法不同,而以赞成长老制者居多;在神学的立场上,大家则一致认同加尔文的观点,否定阿民念派及罗马天主教。 经过三年的讨论,议会于1646年12月完成了《韦斯敏斯德信条(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供日后议院及议会之用。信条的内容完整、精确、简洁、平衡,每一个句子都经过小组的讨论及公开的辩论,参与者阵容之坚强也属罕见。信条于数个月后加入圣经的章节引证,是年六月得到议院的批准。 虽然在英国此信条所获得的公认只到1660年,但它深受清教徒的爱戴,在苏格兰也为议会及议院所接纳;后来随着新大陆的移民而传入北美洲,是在英、美的长老派及北美的公理会与浸信会中最具影响力之信条。 此信条是加尔文神学,清教徒及圣经融合的结晶,共有三十三章,其特色有下列几点:文中论述的次序为圣经、上帝、世人、基督、拯救、教会及末世,成为现代教义神学分段的先驱。开宗第一章的圣经论,华腓德(B.B. Warfield)称之为基督教中最完美的圣经论告白。预定论在此信条中展现成熟的风貌,平衡地教导了神的主权与人的自由。着重圣约神学,以此解释在历史中神与人的关系。确认清教徒所强调的得救的确知。 Translator: Rev. Charles Chao D.D.Edited by Dr. Jonathan Chao 引言 第一章 论圣经 第二章 论神和三位一体 第三章 论神永远的定旨 第四章 论神创造之工 第五章 论神护理之工 第六章 论人的堕落、罪恶和刑罚 第七章 论神与人所立的约 第八章 论中保基督 第九章 论自由意志 第十章 论有效的恩召 第十一章 论称义 第十二章 论儿子的名份 第十三章 论成圣 第十四章 论得救的信心 第十五章 论得生命的悔改 第十六章 论善行 第十七章 论圣徒的坚守 第十八章 论恩惠和得救的确信 第十九章 论神的律法 第二十章 论基督徒的自由和良心的自由 第二十一章 论基督教的礼拜和安息日 第二十二章 论合法的宣誓和许愿 第二十三章 论民事长官 第二十四章 论结婚与离婚 第二十五章 论教会 第二十六章 论圣徒相通 第二十七章 论圣礼 第二十八章 论洗礼 第二十九章 论主的晚餐 第三十章 论教会的惩戒 第三十一章 论教会的总会和会议 第三十二章 论人死后的状态和死人复活 第三十三章 论最后的审判

  • 《韦斯敏斯德信条(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第十六章 论善行

    《韦斯敏斯德信条(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 第十六章 论善行 一、只有神在圣经中所吩咐的那些事才是善行1,没有圣经的根据,专凭人盲目的热心,或以善良意图为口实而设计出来的事,并非善行2。 二、这些因遵守神之诫命而有的善行,乃是真而活信心的果实与证据3;信徒借以表示他们的感恩4,坚固得救的确信5,造就弟兄的德行6,美饰所承认的福音7,堵住敌人的口8,而归荣耀与神9。因为他们乃是神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10;既结出成圣的果子,结局就得永生11。 三、信徒行善的能力绝不是出于自己,乃完全由于基督的灵12。信徒为要达到行善的地步,在已经领受的诸般恩典之外,还需要此同一圣灵的实际影响在他们里头活动,叫他们立志行事,成就□的美意13。然而他们不可因此疏懈,以为除非受圣灵的特别感动,就无需尽任何本份;反倒应当殷勤,激发神在他们里面的恩典14。 四、那些今生在顺服上能达到最高阶段的人,所有的善行绝不能超过神所要求的,而作出比那更份外的事,因为他们在许多所应尽的本份上都有所亏欠15。 五、我们不能凭着善行从神的手中赚得赦罪,或永生,因为在善行与未来的荣耀之间有极度的不均衡,而且在我们与神之间又有无限的距离,我们既不能凭善行叫神得益处,又不能补偿我们以往的罪债16;我们尽力而为,我们只不过是尽我们当尽的本份,乃是无用的仆人17;因为凡是善良的行为都是出于神的灵18;凡是我们所作的,都有玷污搀杂许多软弱和不完全,所以经不起神严格的审判19。 六、然而,信徒的人格既借基督蒙悦纳,他们的善行也在他里面蒙悦纳20。这并不是说,他们今生在神眼中毫无瑕疵,无可指摘21;乃是说,因为神在他儿子里看那些善行,这些善行虽有许多弱点和不完全,但出于至诚,他就喜欢接纳并加以报答22。 七、未重生之人所行的事,按事体的本身来说,虽然是神所吩咐的,对己对人都有益处23,但并非出自信仰所洁净的心,也不是按照正当的方法24,即根据神的话所行的25,没有荣耀神的正当目的26;所以这些行为是罪恶的,不能讨神的喜悦,也不能叫人有从神领受恩典的资格27。然而他们若忽视善行便更为有罪,不讨神的喜悦28。 1. 弥六8;罗十二2;来十三21。2. 太十五9;赛廿九13;彼前一18;罗十2;约十六2;撒上十五21-23。3. 雅二18、22。4. 诗一一六12-13;彼前二9。5. 约壹二3、5;彼后一5-10。6. 林后九2;太五16。7. 多二5、9-12;提前六1。8. 彼前二15。9. 彼前二12;腓一11;约十五8。10. 弗二10。11. 罗六22。12. 约十五4-6;结卅六26-27。13. 腓二13,四13;林后三5。14. 腓二12;来六11-12;彼后一3、5、10-11;赛六十四7;提后一6;徒廿六6-7;犹20-21。15. 路十七10;尼十三22;伯九2-3;加五17。16. 罗三20,四2、4、6,八18;弗二8-9;多三5-7;诗十六2;伯廿二2-3,卅五7-8。17. 路十七10。18. 加五22-23。19. 赛六十四6;加五17;罗七15、18;诗一四三2,一三O3。20. 弗一6;彼前二5;出廿八38;创四4;希十一4。21. 伯九20;诗一四三2。22. 来十三20-21,六10;林后八12;太廿五21、23。23. 王下十30-31;王上廿一27、29;腓一15-16、18。24. 创四5;来十一4、6。25. 林前十三3;赛一12。26. 太六2、5、16。27. 该二14;多一15,三5;摩五21-22;何一4;罗九16。28. 诗十四4,卅六3;伯廿一14-15;太廿五41-45,廿三23。

  • 《韦斯敏斯德信条(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第十四章 论得救的信心

    《韦斯敏斯德信条(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 第十四章 论得救的信心 一、信心的恩惠乃是基督的灵在蒙神拣选之人心中所作的工1,使他们相信以致灵魂得救2;这信心是通常由听神的道而发生的3,而且借着神道的宣扬,圣礼的执行和祈祷而得增长并坚固4。 二、借此信心,基督徒相信凡在圣经中所启示的都为真实,因为神自己的权威在其中说话5,又当按照圣经中各段章节所说的去行。既顺服其命令6,畏惧其警戒7,持守神在其中所赐为今生和来生的应许8。但得救信心的主要活动乃是凭恩典之约,惟独接受并依靠基督而得称义、成圣,和永生9。 三、此信心的程度不同,或强或弱10,虽多次多方受打击,被挫折,但终必得胜11;并在多人里面增长,以致借那为我们信心创始成终的基督12获得充足的信心13。 1. 林后四13;弗一17-19,二8。2. 罗十14、17。3. 来十39。4. 彼前二2;徒二十32;罗四11,一16-17;路十七5。5. 约四42;帖前二13;约壹五10;徒廿四14。6. 罗十六26。7. 赛六十六2。8. 来十一13;提前四8。9. 约一12;徒十六31,十五11;加二20。10. 来五13-14;罗四19-20;太六30,八10。11. 路廿二31-32;弗六16;约壹五4-5。12. 来六11-12,十22;西二2。13. 来十二2。

  • 《韦斯敏斯德信条(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第十七章 论圣徒的坚守

    《韦斯敏斯德信条(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 第十七章 论圣徒的坚守 一、凡神在他爱子里收纳,并用他的灵有效地召选而成为圣洁的人,虽不能完全,也不能至终从恩典的地位中堕落;反要保守这地位,一直到底,永远得救1。 二、圣徒的这种坚守到底,并非由于他们自己的自由意志,乃在乎从父神白白而不变之爱所流出之拣选预旨的不变性2;也在乎耶稣的功德和代求的效力3;由于圣灵的同在和神的种子在他们里面4,并由于恩典之约的本质5。从此也生出耐久的确实性与无谬性6。 三、然而圣徒由于撒但和世界的试探,在他们心中仍存的败坏优势,并忽视他们坚守的方法,可能陷入大罪之中7,并一时在其中继续8。因此触犯神的怒气9,令圣灵担忧10,剥夺了所受的恩慈和安慰11,使心变为顽固12,良心受伤13,损害并毁谤他人14,自取今生的审判15。 1. 腓一6;彼后一10;约十28-29;约壹三9;彼前一5、9。2. 提后二18-19;耶卅一3。3. 来十10、14,十三20-21,九12-15,七25;罗八33-39;约十七11、24;路廿二32。4. 约十四16-17;约壹二27,三9。5. 耶卅二40;希八10-12。6. 约十28;帖后三3;约壹二19;帖前五23-24。7. 太廿六70、72、74。8. 诗五十一标题,五十一14;撒下十二9、13。9. 赛六十四5、7、9;撒下十一27。10. 弗四30。11. 诗五十一8、10、12;启二4;歌五2-4、6。12. 赛六十三17;可六52,十六14;诗九十五8。13. 诗卅二3-4,五十一8。14. 撒下十二14。15. 诗八十九31-32;林前十一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