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斯敏斯德信条(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第三十三章 论最后的审判

《韦斯敏斯德信条(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

第三十三章 论最后的审判

一、神已经定了日子,借耶稣基督父神已将一切审判的权柄交给1凭公义审判世界2。在那日,非但堕落的天使要受审判3,就是凡活在世上的众人,都要在基督的审判台前显露出来,为自己的思想、言语、行为有所陈述,按肉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4。

二、神指定此日的目的,是为在选民永远的救恩上5,彰显神怜悯(恩惠)的荣耀,又在邪恶悖逆的遗弃者的处罚上,彰显神公义的荣耀。那时义人必入永生,领受从主而来之喜乐与愉快的丰满6;但那不认识神、不顺从耶稣基督的恶人,必被扔到永远的痛苦中,离开主的面,和□权能的荣光,受永远灭亡的刑罚7。

三、基督既为了阻止众人犯罪,又使敬虔之人在苦难中多得安慰8,就令我们确信将来必有审判之日;所以他不叫人知道那日子,为的是叫人可以摆脱一切属肉体的安全,时常儆醒,因为他们不知道什么时辰主要来;就叫他们预备说:主耶稣啊,我愿你快来。阿们9。

1. 徒十七31。
2. 约五22、27。
3. 林前六3;犹6;彼后二4。
4. 林后五10;传十二14;罗二16,十四10、12;太十二36-37。
5. 罗九23;太廿五21。
6. 罗二5-6,九22;帖后一7-10。
7. 太廿五31-46;徒三19;林后五10-11。
8. 彼后三11、14;林后五10-11;帖后一5-7;路廿一27-28;罗八23-25;赛四十六4。
9. 太廿四36、42-44;可十三35-37;路十二35-36;启廿二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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