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斯敏斯德信条(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第二章 论神和三位一体

《韦斯敏斯德信条(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

第二章 论神和三位一体

一、  神是独一1永活的真神2,他的实在完全是无限的3。至纯之灵4,眼不能见5;无体,无肢体6,无情欲7,无变化8,广大无边9,永远10,不可思度11,全能12,全智13,至圣14,最自由15,完全自存16,他为自己的荣耀17,按照自己不变而至公义的旨意行作万事18;最慈爱19,恩惠,怜悯,忍耐,有丰盛的善良与真理,赦免罪孽、过犯与罪恶20;是那殷勤寻求他的人的赏赐者21;同时,他的审判最为公义,极其可畏22,恨恶诸恶23,断不以有罪的为无罪24

二、  神在自己里面,并由自己而有一切生命25,荣耀26,善良27,祝福28;单独在自己里面,并对自己是完全满足的,不需要他所造的任何被造之物29,也不从他们得到任何荣耀30,但只在他们里面,借着他们,向他们,并在他们身上彰显他自己的荣耀;他是万有的独一根源,万有都是属于他,借他而立,归于31;并且在万有之上有至高统治权,借他们,为他们,并在万有之上行他自己所喜悦的事32。万事在他面前都是赤露敞开,昭然若揭33;他的知识是无限的,毫无错误,并不依靠受造之物34,所以没有任何事物对他是偶然的或不确定的35。他在自己的一切计划、作为和命令中都是至圣的36。天使、世人、以及别的受造之物,必当将他的美意所求于他们的敬拜、事奉,或顺从都归给他37

三、  在神的统一性内有属于一本质、权能、永远的三个位格,即为父的神,为子的神和为圣灵的神38。父不属那一个,既非所生,亦无所由出;子永远由父所生39;圣灵永远由父和子而出40

1. 申六4;林前八4、6。

2. 帖前一9;耶十10。

3. 伯十一7-9,廿六14。

4. 约四24。

5. 提前一17。

6. 申四15-16;约四24;路廿四39。

7. 徒十四11、15。

8. 雅一17;玛三6。

9.王上八27;耶廿三23-24。

10. 诗九十2;提前一17。

11. 诗一四五3。

12. 创十七1;启四8。

13. 罗十六27。

14. 赛六3;启四8。

15. 诗一一五3。

16. 出三14。

17. 箴十六4;罗十一36;启四11。

18. 弗一11。

19. 约壹四8、16。

20. 出卅四6-7。

21. 来十一6。

22. 尼九32-33。

23. 诗五5-6。

24. 鸿一2-3;出卅四7。

25. 约五26。

26. 徒七2。

27. 诗一一九68。

28. 提前六15;罗九5。

29. 徒十七24-25。

30. 伯廿二2-3。

31. 罗十一36。

32. 启四11;提前六15;但四25、35。

33. 来四13。

34. 罗十一33-34;诗一四七5。

35. 徒十五18;结十一5。

36. 诗一四五17;罗七12。

37. 启五12-14。

38. 约壹五7;太三16-17、廿八29;林后十三14。

39. 约一14、18。

40. 约十五26;加四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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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韦斯敏斯德信条(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 第九章 论自由意志 一、神把本性的自由赋予人的意志,这意志既不受强迫趋向善恶,也不受本性绝对的必然所决定的去行善或作恶1。 二、人在无罪的状态中,有自由与能力行善,并行神所喜悦的事2,但那所有性是可变的,所以他可能从那状态中堕落3。 三、人由于堕落在有罪的状态中,已经完全丧失一切行任何关乎得救的属灵善事之意志力4;所以他既是一属血气的人,与善完全相反5,又死在罪中6,就不能凭自己的能力去改变自己的心,或预备改变自己的心7。 四、当神使罪人改心并把他迁移至恩典状态中时,神就把他从罪恶本性的捆绑中解放出来8,并惟独借着他的恩典,使他有行属灵善事的意志与能力9;但因为他尚有残余的败坏,所以他既不完全,也不专一立志向善,他也立志向恶10。 五、惟独在荣耀状态中,人的意志才能有完全与不可改变的自由,以致向善11。 1. 太十七12;雅一14;申三十19。2. 传七29;创一26。3. 创二16-17,三6。4. 罗五6,八7;约十五5。5. 罗三10、12。6. 弗二1、5;西二13。7. 约六44、65;弗二2-5;林前二14;多三3-5。8. 西一13;约八34、36。9. 腓二13;罗六18、22。10. 加五17;罗七15、18-19、21、23。11. 弗四13;西十二23;约壹三2;犹一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