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斯敏斯德信条(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第二十八章 论洗礼

《韦斯敏斯德信条(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

第二十八章 论洗礼

一、洗礼乃耶稣基督所制定的新约圣礼1,非但为严肃承认受洗者的加入有形教会2,且亦对他表明并印证恩约3,与基督联合4、重生5、赦罪6,借耶稣基督将他自己奉献给神,行事为人有新生的样式7,此圣礼乃基督亲自指定,应在教会中继续,直到世界的末了8。

二、在此圣礼中所用的外部物质为水,正式蒙召的福音使者,当奉父、子,和圣灵的名给受洗者施洗9。

三、在受洗者头上浇水或洒水就是正当地施行洗礼,无须将受洗者浸入水中10。

四、非但实际承认相信并顺服基督者当受洗11,而且相信之父母的一方或双方的婴孩,也当受洗12。

五、轻视或忽略洗礼,虽为大罪13,但恩典与救恩和洗礼并无不可分之关系,以致人不受洗就不能重生得救14,或凡受洗者无疑都重生了15。

六、洗礼的效果并不系于洗礼执行的瞬间16;然而,若正当使用此礼,圣灵非但将所应许的恩典提供给他们,而且也按着神自己美意的计划,在他指定的时间,向所应领受此恩典的人(不拘老幼)实际显明之并授予之17。

七、洗礼对任何人只执行一次18。

1. 太廿八19;可十六16。
2. 林前十二13;加三27-28。
3. 罗四11;西二11-12。
4. 加三27;罗六5。
5. 多三5。
6. 可一4;徒二38,廿二16。
7. 罗六3-4。
8. 太廿八19-20。
9. 太三11,廿八19-20;约一33;徒十47,八36、38。
10. 来九10、19-22;徒二41,十六33;可七4。
11. 可十六15-16;徒八37-38。
12. 创十七7、9-10;加三9、14;西二11-12;徒二38-39;罗四11-12;林前七14;太廿八19;可十13-16;路十八15。
13. 路七30,出四24-26。
14. 罗四11;徒十2、4、22、31、45、47。
15. 徒八13、23。
16. 约三5、8。
17. 加三27;多三5;弗五25-26;徒二38、41。
18. 多三5。

Similar Posts

  • 《韦斯敏斯德信条(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第十六章 论善行

    《韦斯敏斯德信条(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 第十六章 论善行 一、只有神在圣经中所吩咐的那些事才是善行1,没有圣经的根据,专凭人盲目的热心,或以善良意图为口实而设计出来的事,并非善行2。 二、这些因遵守神之诫命而有的善行,乃是真而活信心的果实与证据3;信徒借以表示他们的感恩4,坚固得救的确信5,造就弟兄的德行6,美饰所承认的福音7,堵住敌人的口8,而归荣耀与神9。因为他们乃是神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10;既结出成圣的果子,结局就得永生11。 三、信徒行善的能力绝不是出于自己,乃完全由于基督的灵12。信徒为要达到行善的地步,在已经领受的诸般恩典之外,还需要此同一圣灵的实际影响在他们里头活动,叫他们立志行事,成就□的美意13。然而他们不可因此疏懈,以为除非受圣灵的特别感动,就无需尽任何本份;反倒应当殷勤,激发神在他们里面的恩典14。 四、那些今生在顺服上能达到最高阶段的人,所有的善行绝不能超过神所要求的,而作出比那更份外的事,因为他们在许多所应尽的本份上都有所亏欠15。 五、我们不能凭着善行从神的手中赚得赦罪,或永生,因为在善行与未来的荣耀之间有极度的不均衡,而且在我们与神之间又有无限的距离,我们既不能凭善行叫神得益处,又不能补偿我们以往的罪债16;我们尽力而为,我们只不过是尽我们当尽的本份,乃是无用的仆人17;因为凡是善良的行为都是出于神的灵18;凡是我们所作的,都有玷污搀杂许多软弱和不完全,所以经不起神严格的审判19。 六、然而,信徒的人格既借基督蒙悦纳,他们的善行也在他里面蒙悦纳20。这并不是说,他们今生在神眼中毫无瑕疵,无可指摘21;乃是说,因为神在他儿子里看那些善行,这些善行虽有许多弱点和不完全,但出于至诚,他就喜欢接纳并加以报答22。 七、未重生之人所行的事,按事体的本身来说,虽然是神所吩咐的,对己对人都有益处23,但并非出自信仰所洁净的心,也不是按照正当的方法24,即根据神的话所行的25,没有荣耀神的正当目的26;所以这些行为是罪恶的,不能讨神的喜悦,也不能叫人有从神领受恩典的资格27。然而他们若忽视善行便更为有罪,不讨神的喜悦28。 1. 弥六8;罗十二2;来十三21。2. 太十五9;赛廿九13;彼前一18;罗十2;约十六2;撒上十五21-23。3. 雅二18、22。4. 诗一一六12-13;彼前二9。5. 约壹二3、5;彼后一5-10。6. 林后九2;太五16。7. 多二5、9-12;提前六1。8. 彼前二15。9. 彼前二12;腓一11;约十五8。10. 弗二10。11. 罗六22。12. 约十五4-6;结卅六26-27。13. 腓二13,四13;林后三5。14. 腓二12;来六11-12;彼后一3、5、10-11;赛六十四7;提后一6;徒廿六6-7;犹20-21。15. 路十七10;尼十三22;伯九2-3;加五17。16. 罗三20,四2、4、6,八18;弗二8-9;多三5-7;诗十六2;伯廿二2-3,卅五7-8。17. 路十七10。18. 加五22-23。19. 赛六十四6;加五17;罗七15、18;诗一四三2,一三O3。20. 弗一6;彼前二5;出廿八38;创四4;希十一4。21. 伯九20;诗一四三2。22. 来十三20-21,六10;林后八12;太廿五21、23。23. 王下十30-31;王上廿一27、29;腓一15-16、18。24. 创四5;来十一4、6。25. 林前十三3;赛一12。26. 太六2、5、16。27. 该二14;多一15,三5;摩五21-22;何一4;罗九16。28. 诗十四4,卅六3;伯廿一14-15;太廿五41-45,廿三23。

  • 《韦斯敏斯德信条(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引 言

    引 言 自伊利沙白女王一世以来,英国圣公会成为主教制,就是由女王直接委任主教治理地方教会,并在公共崇拜中遗传许多天主教的礼仪,此举引起许多改革的新教徒的不满,这群忠于改革的人就是当时的清教徒。在1643年,查理士(Charles)当政之时(1625-1649),当时议院的议员以清教徒居多,他们期盼以清教徒改革原则重整英国教会,于是在韦斯敏斯德大教堂召开了一个大型的议会,与会人士有121位牧师,30位议院的议员,及8位列席的苏格兰代表。对于教会应采取的体制,人人看法不同,而以赞成长老制者居多;在神学的立场上,大家则一致认同加尔文的观点,否定阿民念派及罗马天主教。 经过三年的讨论,议会于1646年12月完成了《韦斯敏斯德信条(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供日后议院及议会之用。信条的内容完整、精确、简洁、平衡,每一个句子都经过小组的讨论及公开的辩论,参与者阵容之坚强也属罕见。信条于数个月后加入圣经的章节引证,是年六月得到议院的批准。 虽然在英国此信条所获得的公认只到1660年,但它深受清教徒的爱戴,在苏格兰也为议会及议院所接纳;后来随着新大陆的移民而传入北美洲,是在英、美的长老派及北美的公理会与浸信会中最具影响力之信条。 此信条是加尔文神学,清教徒及圣经融合的结晶,共有三十三章,其特色有下列几点:文中论述的次序为圣经、上帝、世人、基督、拯救、教会及末世,成为现代教义神学分段的先驱。开宗第一章的圣经论,华腓德(B.B. Warfield)称之为基督教中最完美的圣经论告白。预定论在此信条中展现成熟的风貌,平衡地教导了神的主权与人的自由。着重圣约神学,以此解释在历史中神与人的关系。确认清教徒所强调的得救的确知。 Translator: Rev. Charles Chao D.D.Edited by Dr. Jonathan Chao 引言 第一章 论圣经 第二章 论神和三位一体 第三章 论神永远的定旨 第四章 论神创造之工 第五章 论神护理之工 第六章 论人的堕落、罪恶和刑罚 第七章 论神与人所立的约 第八章 论中保基督 第九章 论自由意志 第十章 论有效的恩召 第十一章 论称义 第十二章 论儿子的名份 第十三章 论成圣 第十四章 论得救的信心 第十五章 论得生命的悔改 第十六章 论善行 第十七章 论圣徒的坚守 第十八章 论恩惠和得救的确信 第十九章 论神的律法 第二十章 论基督徒的自由和良心的自由 第二十一章 论基督教的礼拜和安息日 第二十二章 论合法的宣誓和许愿 第二十三章 论民事长官 第二十四章 论结婚与离婚 第二十五章 论教会 第二十六章 论圣徒相通 第二十七章 论圣礼 第二十八章 论洗礼 第二十九章 论主的晚餐 第三十章 论教会的惩戒 第三十一章 论教会的总会和会议 第三十二章 论人死后的状态和死人复活 第三十三章 论最后的审判

  • 《韦斯敏斯德信条(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第二十七章 论圣礼

    《韦斯敏斯德信条(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 第二十七章 论圣礼 一、圣礼是恩典之约的圣洁标记与印证1,由神直接所设立2,为要表征基督和他的恩惠,并坚持我们在他里面的关切3;又在属教会的人与世界其余的人之间设立一可见的区分4;并且按照神的话,在基督里严肃地服事神5。 二、在每一圣礼中,在标记与表征之间都有一种属灵的关系,或言圣礼上的联合;因此一圣礼的名称与功效可归其他圣礼使用6。 三、在正当执行的圣礼中所表示的恩典,并非由于圣礼的本身所给与的任何效力,亦非在乎执行圣礼者的虔诚或存心7,乃在乎圣灵的工作8,和设立圣礼的话语,在此话语中含有吩咐人使用圣礼的命令,又给那配领受圣礼者得福益的应许9。 四、我们的主基督在福音中只设立了两个圣礼,即洗礼和主餐;二者除正式受封立的牧师执行外,任何人不得执行10。 五、旧约的圣礼关于属灵之事所表征的,与新约的圣礼在本质上相同11。 1. 罗四11;创十七7、10。2. 太廿八19;林前十一23。3. 林前十16,十一25-26;加三17、27。4. 罗十五8;出十二48;创卅四14;林前十21。5. 罗六3-4;林前十16、21。6. 创十七10;太廿六27-28;多三5。7. 罗二28-29;彼前三21。8. 太三11;林前十二13。9. 太廿六27-28,廿八19-20。10. 太廿八19;林前十一20、23,四1;来五4。11. 林前十1-4,五7-8。

  • 《韦斯敏斯德信条(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第十四章 论得救的信心

    《韦斯敏斯德信条(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 第十四章 论得救的信心 一、信心的恩惠乃是基督的灵在蒙神拣选之人心中所作的工1,使他们相信以致灵魂得救2;这信心是通常由听神的道而发生的3,而且借着神道的宣扬,圣礼的执行和祈祷而得增长并坚固4。 二、借此信心,基督徒相信凡在圣经中所启示的都为真实,因为神自己的权威在其中说话5,又当按照圣经中各段章节所说的去行。既顺服其命令6,畏惧其警戒7,持守神在其中所赐为今生和来生的应许8。但得救信心的主要活动乃是凭恩典之约,惟独接受并依靠基督而得称义、成圣,和永生9。 三、此信心的程度不同,或强或弱10,虽多次多方受打击,被挫折,但终必得胜11;并在多人里面增长,以致借那为我们信心创始成终的基督12获得充足的信心13。 1. 林后四13;弗一17-19,二8。2. 罗十14、17。3. 来十39。4. 彼前二2;徒二十32;罗四11,一16-17;路十七5。5. 约四42;帖前二13;约壹五10;徒廿四14。6. 罗十六26。7. 赛六十六2。8. 来十一13;提前四8。9. 约一12;徒十六31,十五11;加二20。10. 来五13-14;罗四19-20;太六30,八10。11. 路廿二31-32;弗六16;约壹五4-5。12. 来六11-12,十22;西二2。13. 来十二2。

  • 《韦斯敏斯德信条(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第二十五章 论教会

    《韦斯敏斯德信条(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 第二十五章 论教会 一、无形的大公教会或普世教会为过去、现在与将来在教会的元首基督之下所召集合而为一的选民总数所构成。这教会就是主的配偶、身体和那充满万有者所充满的1。 二、有形的教会在福音时代(在律法时代仅限于一个民族)也是大公的、普世的,为凡承认真实宗教者2,以及彼等之子女3所构成。这教会是主耶稣基督的国度4,神的家族5,在此以外是没有得救常例的可能性6。 三、基督为了召开并成全在今世生活的圣徒,直到世界之末,就把牧职、圣言以及神的典章赐给这大公和有形的教会。按照他的应许,借着自己的临在和圣灵,为达成目的而使之生效7。 四、此大公教会有时比较显明,有时比较不显明8。作此教会肢体的各个教会的纯正程度之差异,乃是根据其所教导并接纳之福音要理,所执行的仪式,并所守的公共礼拜的纯正程度之多寡而定9。 五、天下最纯正的教会也难免有混杂和错谬`10。有些教会简直不是基督的教会,腐败到成为撒但的会堂的程度11;虽然如此,在地上总有按神旨意敬拜他的教会12。 六、教会除主耶稣基督以外无元首13。不拘怎样说,罗马教会的教皇并非教会的元首,乃是那敌基督者、那大罪人,和灭亡之子,那在教会中高抬自己,抵挡基督,和一切称为神的14。 1. 弗一10、22-23,五23、27、32;西一18。2. 林前一2,十二12-13;诗二8;启七9;罗十五9-12。3. 林前七14;徒二39;结十六20-21;罗十一16;创三15,十七7;加三7、9、14;罗四。4. 太十三47;赛九7。5. 弗二19,三15;箴廿九18。6. 徒二47。7. 林前十二28;弗四11-13;太廿八19-21;赛五十九21。8. 罗十一3-4;启十二6、14;徒九31。9. 启二,三;林前五6-7。10. 林前十三12;启二,三;太十三24-30、47。11. 启十八2;罗十一18-22。12. 太十六18,廿八19-20;诗七十二17,一O二28。13. 西一18;弗一22。14. 太廿三8-10;帖后二3-4、8-9;启十三6。

  • 《韦斯敏斯德信条(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第三章 论神永远的定旨

    《韦斯敏斯德信条(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 第三章 论神永远的定旨 一、神从永远,本他自己旨意的至智至圣的计划,自由、不变地决定一切将要成的事1。但根据此点,神绝非罪恶之源2,亦不侵犯被造者的意志,而且也并未废弃第二原因的自由性或偶然性,反而被确立3。 二、虽然神知道在一切假定的条件下可能发生的事4;可是他预定任何事,并非因预知未来的事,或预见在某种条件下要成的事5。 三、按照神的定旨(圣定),为了彰显神的荣耀,有些人和天使6被选定得永生,并其余者被预定受永死7。 四、神如此选定和预定的这些天使和人,都是经过个别地又不可变地计划;而且他们的数目是如此确定,既不可增,又不可减8。 五、在人类中蒙神选定得生命的人,是神从创立世界以前,按照他永远与不变的目的,和自己意志的隐秘计划和美意,已经在基督里拣选了(他们)得到永远的荣耀9。此选定只是出于神自由的恩宠与慈爱,并非由于神预见他们的信心、善行,或在信心与善行中的耐久性,或以被造者中其他任何事,作为神选定的条件或动因10,总之这都是要使他荣耀的恩典得著称赞11。 六、神既指定蒙选召者得荣耀,所以他便借着他自己意志的永远与最自由的宗旨,预定了达此目的的一切手段12。蒙选召者,虽在亚当里堕落了,却被基督所救赎13;到了适当的时候,由于圣灵的工作,选召他们对基督发生有效的信心;被称为义,得儿子的名份,成圣14,借着信,得蒙他能力的保守,以致得救15。除了蒙神选召的人以外,无人被基督救赎,蒙有效恩召,称义,得儿子的名份,成圣与得救16。 七、至于其余的人类,神乃是按照他自己意志不可测的计划,随心所欲施与或保留慈爱,为了他在受造者身上彰显主权能力的荣耀之故,他就乐意放弃他们,并指定他们为自己的罪受羞辱、遭忿怒,使他荣耀的公义得著称赞17。 八、此预定的教义至为深奥,所以当特别慎重并留心处理18,好叫凡听从神在其圣言中所启示之旨意的人,可以从他们有效蒙召的确实性上,确信自己永远蒙拣选19。如此,这教义对那些凡以真心顺从福音的人,就提供了谦虚、勤勉与丰富安慰的题材20,对神就提出赞美、敬畏与赞叹的题材21。 1. 弗一11;罗十一33,九15、18;来六17。2. 雅一13、17;约壹一5;传七29。3. 徒二23,四27-28;太十七12;约十九11;箴十六33。4. 徒十五18;撒上廿三11-12;太十一21、23。5. 罗九11、13、16、18。6. 提前五21;太廿五41。7. 罗九22-23;弗一5-6;箴十六4。8. 提后二19;约十三18。9. 弗一4、9、11;罗八30;提后一9;帖前五9。10. 罗九11、13、16;弗一4、9。11. 弗一6、12。12. 彼前一2;弗一4-5,二10;帖后二13。13. 帖前五9-10;多二14。14. 罗八30;弗一5;帖后二13。15. 彼前一5。16. 约十七9,六64-65,十26,八47;罗八28-39;约壹二19。17. 太十一25-26;罗九17-18、21-22;提后二19-20;犹4;彼前二8。18. 罗九20,十一33;申廿九29。19. 彼后一10。20. 罗十一5-6、20,八33;彼后一10;路十20。21. 弗一6;罗十一33。